本報訊(通訊員 余翔)3月1日,中國首部有關流域保護的法律《長江保護法》正式施行一周年。1年來,為貫徹落實《長江保護法》,岳陽縣人民法院都做了什么?
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行為
2021年11月22日晚,朱某在東洞庭湖毛斯鋪廣興電排外水域捕魚。次日凌晨,朱某收網上岸時被執法人員現場查獲,查扣朱某進行捕撈作業時所使用的電動皮劃艇1艘、共計長300米的絲網5張及漁獲物白鰱175斤、鳊魚8.7斤、鳡魚10斤共計193.7斤。
經岳陽市水產種質資源保護中心核實,君山區毛斯鋪廣興電排外水域,屬東洞庭湖鯉鯽黃顙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試驗區范圍。
該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朱某無視國家法律,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禁漁期間在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捕撈水產品達193.7斤,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了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根據被告人犯罪情節、認罪態度及悔罪表現,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朱某拘役5個月。
增殖放流修復生態
2020年10月底開始,陳某、黃某等8人合謀多次到長江流域禁捕水域非法捕魚。經鑒定,8名被告人的非法捕撈行為造成生態漁業損失價值21萬余元。
2021年10月21日,陳某、黃某等8人被檢察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岳陽縣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就刑事附帶民事部分依法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并達成了民事協議,決定由8名被告人共同購置價值21萬余元的成魚或魚苗446萬余尾,在洞庭湖水域進行放流,以此修復漁業資源與環境。
當年12月21日,岳陽縣法院聯合岳陽縣檢察院、岳陽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在岳陽縣鹿角碼頭共同開展打擊非法捕撈公益訴訟增殖放流活動,446萬余尾魚苗依次被投放至洞庭湖內。
送法上門共守一江碧水
2021年5月20日,岳陽縣人民法院綜合(行政)審判庭聯合岳陽市生態環境局岳陽縣分局走進幾家被群眾舉報的環境污染工廠,進行環保宣傳。岳陽縣法院干警通過資料發放、法律宣講、案例釋法等方式展開普法,倡議企業規范經營行為,減少污染物排放。
這一年,岳陽縣法院切實履行“誰執法誰普法”工作,通過開展送法進社區、進企業等活動,向群眾倡議共同保護生態環境。
責編:萬丹
來源:法制周報